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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学生实习实训作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22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联合开展我选十堰·圆梦车城”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函》要求,经校领导批示,现面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实习实训作品。

具体要求:

1、各学院经过遴选,至少提交1篇作品,文章或摄影作品均可;

2、征文和摄影作品要紧扣“我选十堰·圆梦车城”主题,展现实习实训活动风采。作品应有标题,并附作者姓名、班级等基本信息;文稿中可配相关图片,文字控制在1500字以内;摄影作品必须是实习大学生自己拍摄,要清晰、生动、富有感染力,照片下面附简要说明,不得利用图形处理软件进行二次加工;

3、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报送的作品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张洋,联系方式:8846133,邮箱:48289474@qq.com

汉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

附:

《2019年“我选十堰·圆梦车城”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方案》

附件:

2019年“我选十堰·圆梦车城”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选十堰·圆梦车城”计划,帮助大学生了解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政策,正确把握实习实训机会,拟在驻市高校开展2019年“我选十堰·圆梦车城”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

主题:2019“我选十堰·圆梦车城”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

时间:2019年4-10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实习实训推介活动

1、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1)面向各县市区、驻市高校征集大学生实习实训征文和摄影作品。各地、驻市各高校要对作品进行筛选,各地报送的文稿、摄影作品数量各不少于5个,高校报送的文稿和摄影作品数量各不少于10个。

(2)征文和摄影作品要紧扣“我选十堰·圆梦车城”主题,展现实习实训活动风采。作品应有标题,并附作者姓名、院校(选送单位)等基本信息;文稿中可配相关图片,文字控制在1500字以内;摄影作品必须是实习大学生自己拍摄,要清晰、生动、富有感染力,照片下面附简要说明,不得利用图形处理软件进行二次加工。

(3)聘请驻市高校相关专业老师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

2、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情况征集实习实训岗位。

3、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宣传推介。在市人社局网站、十堰人才网站、驻市高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广泛宣传大学生实习实训政策,发布实习实训岗位、实习实训优秀征文和摄影作品。

(二)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1、举办就业创业指导讲座

组建讲师团队,开发精品课程(就业创业政策与形势、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四个模块),在驻市高校巡回讲座。

2、举办模拟求职大赛

协助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开展湖北省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十堰分赛区活动。

3、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园区行活动

组织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到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参观了解创业情况,聘请创业成功者分享经验(各高校组织40名学生参加)。

四、活动实施与分工

1、实习实训岗位征集。

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和县市区实习实训岗位征集、上报汇总。

2、实习实训作品征集。

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市直、县市区和驻市高校实习实训作品征集和筛选。

3、实习实训作品评比。

完成时间:5月22日前。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征集作品的评选工作,其中专业老师聘请和奖品购置工作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

4、实习实训活动宣传推介。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在各相关网站、媒体和校园内开展实习实训宣传推介工作,其中宣传册(单)设计制作及校园内配套宣传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

5、举办就业创业指导讲座。

时间:5月-10月份。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课程设计、师资聘请、教学安排,其中师资聘请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

6、举办模拟求职大赛

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搞好湖北省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十堰分赛区活动的宣传、人员组织、模拟求职场所衔接等工作,其中活动宣传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

7、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园区行活动

时间:5月份。

责任单位: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驻市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学生组织、场地租用、人员出行安排等工作,其中场地租用、出行安排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

五、活动要求

1、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按照活动安排部署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制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安排好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

3、要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引导工作。全方位宣传活动的意义、举办过程,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引导更多大学生关注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积极融入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中。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