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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月“语言文字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2-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鲜明师范院校特色,促进师生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化,提升师生语言运用能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三月“语言文字活动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在校园内设置语言文字固定宣传展板,各学院充分利用责任教室区域,以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营造人人说普通话,处处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一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大检查。重点检查标牌、宣传栏、黑板报等,防止滥用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和错别字现象。各学院成立查纠小组,对本学院和责任教室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正不规范的用语用字。

三、组建优化一批学生语工干部。要求各学院和各班级配设学生语工干部,起示范与督促作用,并将语工干部名单于3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语言文字科。

四、组织一期优秀测试员培训考核工作。

五、举办一次校级普通话风采大赛。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在“活动月”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朗诵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

六、活动月结束时,各学院将活动方案、总结材料、开展活动图片资料(含电子文档)于4月8日前报教务处语言文字科。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