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舞蹈形体室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及实训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舞蹈形体室钥匙由管理员统一管理,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得私自配制;除正常教学和实训活动使用外,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外借本形体室。
二、进入舞蹈形体室,必须换上练功鞋。严禁将饮食物品带入室内。
三、遵守教学和实训秩序,正确使用室内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室内环境。爱护厅内公物,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贴、乱画。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安装、调换、带出或外借室内所有设施设备。
四、禁止在室内抽烟和使用明火,禁止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室内结伴聊天、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雨具一律放在室外;不得使用碱水、肥皂水等腐蚀性液体擦洗地板,以免对地板造成损坏。
六、每次使用完毕后,使用者要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和设备,主动维护室内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台面、墙面干净整洁,离开形体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断电并锁好门窗。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七、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室内物资设备,由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的,相关责任人要照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或主观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校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舞蹈形体室的日常使用和设备维修实行登记制。
艺术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