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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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师范专业认证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6-18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音乐学专业师范专业认证第三方评价服务

二、采购内容:19版培养目标合理性报告、21版培养目标合理性报告、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毕业生职业发展跟踪及培养目标达成报告、课程体系合理性报告、人才岗位需求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4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含项目相关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汉江师范学院艺术学院B302室。

供应商在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2-4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截止日前3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若该项目因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 3 家而需要重新采购的,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

六、地点及时间:

响应文件送达及谈判地点:汉江师范学院艺术学院B303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25年6月20日10: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719-884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