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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组织设置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4-07 浏览次数:

艺术学院设立分团委、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资助委员会等四大学生组织,其中,分团委书记由教师担任,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资助委员会接受学院分团委指导工作。

分团委部门设置:书记、副书记、书记助理、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社会实践部(项目部)。

学生会部门设置: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劳卫部、外联部、综合服务部(学生之家)。

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设置:主任、副主任、纪检部、治保环卫部、女生部。

学生资助委员会部门设置:主任、副主任、资助部、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