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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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十不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5 浏览次数:

1、学校未通知开学前,所有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准返校、入校。

2、返校、入校途中和回校后,不准虚报、漏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

3、学校开学后,未经学校允许,不准擅自离开校园。

4、除课程教学外,不准组织、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

5、不准损坏、撕毁、涂改学校有关防疫设施和宣传内容。

6、不准刁难、阻挠、侮辱疫情防控人员。

7、校园公共场所不准摘下口罩。

8、未经允许,不得接待校外人员。

9、不准传播、转发、发表未经核实的疫情防控信息。

10、不准违反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