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全院师生:
根据教〔2025〕32 号《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联合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艺术学院于202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开展了申报本科生联合培养学生资格复审工作。其中,舞蹈教育2401刘玺懋奕、数媒2401江春娇资格复审未通过,取消其申报资格。
通过二次评审、综合评议,现将增补选拔人员名单补充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联合培养高校 |
202410805005 |
陈景怡 |
舞蹈教育2401 |
华中师范大学 |
202410803022 |
成亚婷 |
数媒2401 |
首都师范大学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请于7月24日下午18:00之前,如实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尚艺楼B303辅导员办公室。
院办电话:0719-8846049
艺术学院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