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学科专业 -> 专业认证 -> 正文

汉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知识手册——第一部分 师范类专业认证基本知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9-27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师范类专业认证基本知识

1.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内涵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种专业质量外部保障机制。判定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是否建有持续改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实质是按照既定的质量标准对专业人才培养进行认定,目的是保证专业培养出符合标准的合格毕业生,作用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持续改进,其影响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专业质量权威信息。

2.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架构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构建了“横向五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体系架构,推动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横向五类覆盖”指的是三种类型的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认证”“特殊教育专业认证”。

(2)“纵向三级递进”指的是各类专业的三个认证层级: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

第一级认证达标,才能申请第二级认证;通过第二认证,才可以申请第三级认证。

3.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4.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行动指针,贯穿师范类专业认证全过程。

学生中心(Student-Centered,SC):强调从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新模式转变,以师范生学习效果和个性发展为中心安排教学活动、配置教育资源,并根据师范生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情况不断优化、改进教学过程。

产出导向(Outcome-basedEducation,OBE):

强调立足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以师范生发展成效为导向,从师范生毕业时的学习成果和就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出发,反向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配置师资队伍和资源条件,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持续改进(ContinuousQualityImprovement,CQI):强调建立基于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毕业要求)的评价改进机制,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5.师范类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征?

(1)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相结合。

(2)统一体系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3)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4)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

(5)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

6.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在工作中遵循统一体系、部省协同、高校主责、多维评价四个原则。

(1)统一体系原则: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实施整体规划,开展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严格结论审议,构建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部省协同原则: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合作、分工明确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高校主责原则:明确高校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积极开展专业自评,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4)多维评价原则: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7.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三大任务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任务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1)“以评促建”,旨在通过“兜底”监测,督促高校加大师范类专业建设投入,保证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2)“以评促改”,旨在通过“合格”认证,推动高校深化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尤其是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3)“以评促强”,旨在通过“卓越”认证,引导师范类专业做精做强,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卓越标准要求,形成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8.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及各方职责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组织与实施的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机构和认证专家组织,其具体职责有:

(1)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发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与标准,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认证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认证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后实施。

(2)教育评估机构。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3)认证专家组织。2018年1月,教育部成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与咨询,对拟承担师范类认证的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结论异议的申诉,负责对认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秘书处设在评估院。

9.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第一级监测

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报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数据信息。评估中心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测、挖掘和分析,建立监测指标常模,形成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学校层面和专业层面的监测报告。

(2)第二级、第三级认证

申请与受理。高校向负责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证据清单。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材料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材料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10.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实行“全覆盖”。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须全部参加。

师范类专业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11.学校评建工作重点是什么?

学校认证评建工作是从理念认同到行动落实的整体过程,是从学校层面到院系层面的上下联动,也是从学校领导到普通教师的全体动员。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以认证理念标准为依据开展专业建设。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深入学习认证理念标准,获得广泛认同,依据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教学质量保障等相关机制,开展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院系与专业积极响应学校动员,出台配套举措,落实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有关制度要求。一线教师切实对照认证理念、标准要求,根据所承担毕业要求的培养任务,修订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设计相应教学与考核环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2)按要求准备自评材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梳理自评材料,包括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等。撰写自评报告时,达成情况需要提供可证明全体学生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证据,而非仅仅提供个别的办学“标志性成果”。除描述达成情况外,还需对照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12.学校申请师范类专业认证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评建准备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工作,原则上参评高校至少在提交认证申请前1年开始评建准备,主要任务是比照认证标准,找出自身存在问题与差距,逐步改进提升,具体包括:

(1)学校层面:以专业认证为抓手,以认证理念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开展广泛宣传;建立评建保障机制。

(2)专业层面: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总结取得成效,梳理问题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改进。其中,重点工作是重新审视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建立基于产出的质量评价机制,整理教学档案与佐证材料。

(3)教师层面:认真学习、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将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落实到教学活动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3.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考查指标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是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

认证标准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组织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配备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并通过建立基于产出的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最终使学生培养质量满足要求。

14.“产出导向”中的“三个三”是什么?

三个目标(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个支撑(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对接关系、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三个机制(质量监控机制、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的达成情况。

15.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逻辑“主线”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8个一级指标不是碎片化存在的,而是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认证标准要求专业根据外部需求制定培养目标,为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而制定相应的毕业要求(学生学习产出),设计课程教学、实践教学环节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合理配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并要求专业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证专业不断改进教学环节,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之间“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互动关系则为认证标准的“主线”

16.师范类专业认证必须达到的“底线”要求是什么?

专业认证的“底线”要求,即认证专业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条件是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通过评价能证明达成情况,并建立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的机制。“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重点关注的两个基本问题。一要保障专业培养的毕业生能够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二要引导专业依据质量标准达成评价情况,不断优化、改进环节,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17.与“主线”“底线”直接相关的指标项及评建与考查要点包括哪些?

(1)培养目标。面向需求确定专业办学目标定位。以规范有效的调研为基础,制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中预期的职业能力合理、可实现。正确理解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含义,建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培养目标修订机制并有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

(2)毕业要求。专业毕业要求在广度和深度上覆盖认证标准。专业毕业要求对学生能力的分类描述,能够对专业培养目标预期的相关职业能力形成基础支撑。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明确、合理、可衡量。指标点对应的教学环节(课程)能够支撑指标点达成任务并可评价。近期规范开展过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及与毕业要求分项评价,评价依据合理,考核资料等证据能够支撑与印证。

(3)课程与教学。课程体系覆盖毕业要求且支撑合理;课程体系符合《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任务矩阵合理,每项毕业要求有关联度高的支撑课程,核心课程发挥强支撑作用。面向产出制定课程大纲,有合理的课程目标,有制度规范与审核机制;课程目标与毕业要

求指标点对应关系、课程教学及考核与课程目标对应关系清晰。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有制度规范及有效运行证据;学校制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与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制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审核机制健全;评价与审核机制运行情况证据能够体现课程能力目标的达成(证据包括课程评价案例;开展评价的课程清单、考核资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合理性审核文档等)。

(4)合作与实践。学校制定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课程建设的制度性文件;对应毕业要求制订技能训练、实验实训、专业实习、教育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对应毕业要求制定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教学大纲,并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制定教育实践管理规范,建立关联毕业要求的实践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毕业要求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践要求,制订可衡量的教育实践表现性考核标准,形成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

(5)质量保障。以毕业要求达成为质量保障目标,规范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体现在相关教学质量管理文件中。制定与毕业要求相关联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有运行记录文档。依据毕业要求,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包括责任机构、监控环节、时间、过程、方法与反馈等;聚焦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定期开展专业教学质量评价;学校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院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机制健全与规范,并有运行实施证据,包括评价制度、评价责任机构、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依据、评价过程、评价方法、评价责任人,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的使用情况等。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与制度规范(责任机构、工作周期、跟踪对象与方法、收集的信息、结果的利用),且规范有效,最近一次跟踪反馈运行情况(对象、方法和结果)合理有效;建立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与制度规范(责任机构、评价周期、评价方法、信息收集渠道、结果的利用),最近一次社会评价的开展情况(对象、方法、结果)合理有效;学校制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院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有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等实施证据。制定保证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制度(责任机构、评价结果的收集、分析、反馈渠道、持续改进的责任人以及改进效果的跟踪措施);最近一次基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而开展的持续改进工作(改进依据、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规范有效。

18.师范类专业认证指标如何体现持续改进?

认证标准指标内容贯穿了质量持续改进理念,强调聚焦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人才培养工作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质量文化,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一方面,设置了独立的“质量保障”指标,从保障体系、内部监控、外部评价、持续改进四个方面对“评价培养目标是否达成以及持续改进”提出要求。

另一方面,在“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设置“评价”二级指标,在“师资队伍”部分设置“持续发展”二级指标,要求专业建有的各种机制、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执行、跟踪、评价与改进。

19.师范类专业认证重点考查的“五个度”是什么?

(1)培养效果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2)专业定位对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3)师资及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度

(4)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5)学生和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满意度

20.什么是“一践行三学会”?

“一践行三学会”是师范类专业对所培养的合格教师在专业素质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对毕业要求的进一步概括。

“一践行三学会”指“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

21.师范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和湖北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和湖北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22.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对师范生的毕业要求有哪些?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二级)毕业要求包括八个方面: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

23.师范类专业怎样树立“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观?

师范专业应该做好“六个对接”:

反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1)对接岗位需求设计培养目标。

(2)对接培养目标设计毕业要求。

(3)对接毕业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

正向施工”落实和评估培养效果:

(4)对接课程目标“产出”应知应会。

(5)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

(6)对接培养目标“产出”师范人才。

24.为什么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参评专业“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种举证式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主要是通过参评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查证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是否达到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并给出认证结论。

(1)所谓“”即“自己是怎么说的”,参评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

(2)所谓“”即“自己是怎么做的”,参评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形成性评价的措施与做法。

(3)所谓“”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参评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为什么说自评是参评专业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

自评是参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师范类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

师范类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形成的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第一手资料。现场考查专家组开展自评报告审阅、进校现场考查以及认证结论审议,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自评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及认证结论的可靠性,因此,自评是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础。

26.如何规范地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是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和结论审议的重要依据,自评报告规范撰写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参评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必须紧扣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逐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举证,客观描述。

自评报告的撰写主要包括标准达成举证附件材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客观描述各项认证标准要求是否达成,每一项包括达标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方面内容,既要反映成绩,更应直面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第二部分是附件材料,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反馈分析报告等。

自评报告的总篇幅要求一般不超过5万字,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3,“标志性成果”等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括在内。

27.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生发展应关注哪些内容?

生源质量、学生需求、成长指导、学业监测、就业质量和社会声誉六个方面。

28.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仅仅体现在“学生发展”这一个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他七个指标项中。

(1)以学生为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要求师范类专业把培养目标和全体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作为评价的核心。

(2)培养目标应该围绕师范生毕业时的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所具备的从教能力设定。

(3)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均要以有利于师范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

(4)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师范类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目的是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满足从教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29.为什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强调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其所培养的师范毕业生能够持续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用人单位满意度和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成为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的重要评判指标之一。因此,认证标准在“质量保障”指标项中,专门设有“外部评价”二级指标,要求专业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它是师范类专业收集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的必要渠道,也是在“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方面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基础。

30.师范类专业如何做好“持续改进”?

师范类专业应确立“持续改进”的质量观,做好“个跟踪”、推进“三个转变”。

三个跟踪”是:

(1)跟踪基础教育改革新发展,更新培养目标。

(2)跟踪教育教学岗位新需求,更新毕业要求。

(3)跟踪知识能力素养新规格,更新课程与教学。“三个转变”是:

(1)推进从专业自足(学校/教师/学生)向需求导向(政府/基教学生/学校/教师)转变。

(2)推进教中心(教了/重知识传授)向学生中心(学了/重能力养成)转变。

(3)推进内部监控(自我循环)向内外评价(反向设计/正向施工)转变。

31.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师范专业的师资队伍有哪些要求?

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32.在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对承担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有哪些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性、根本性的师范人才培养改革工程。对于担任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来说,新的要求主要有:

(1)参与和熟悉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熟知专业毕业要求。

(2)基于毕业要求,了解本专业课程设置和结构,掌握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3)根据毕业要求设定自己所承担课程的课程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4)根据设定的课程目标,确立课程内容和教学环节。

(5)根据学情、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立针对课程目标的课程考核方式

(6)在教学实施中,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指向课程目标的达成

(7)有具体可行的、基于课程评价的课程持续改方案并实施。

33.师范类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如何构成?

现场考查专家组是由教育评估机构从国家认证专家库中选派的临时性工作小组,每个专业点配备专家组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第二级认证要求外省专家不少于1/3,中小学专家或教育部门专家不少于1/3;第三级认证要求中小学专家或教育部门专家不少于1/3)、秘书1人,并视情况配备项目管理员和观察员。

现场考查专家组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专家和教育部门专家,专家组人员构成与专业背景要求符合当次认证工作需要,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境外认证专家参与现场考查工作。

34.师范类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流程是什么?

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流程主要分三个阶段:

(1)进校前,现场考查专家组每位专家认真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填写“专家个人审读意见表”,拟定考查重点和考查日程。

(2)进校中,现场考查专家组依据“全面考查、独立判断”工作原则和进校考查日程安排开展现场考查活动,每位专家采取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文卷审阅、问题诊断、沟通交流等方式,查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际状况,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作出判断和评价,讨论形成专家组现场考查结论建议。

(3)离校后,5个工作日内专家个人提交《听课看课总体情况记录表》《试卷情况总体评价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情况评价表》及《专家个人现场考查报告》,25个工作日内专家组长提交《专家组现场考查报告》。

35.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现场考查技术是什么?

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认证材料基础上,采取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文卷查阅、问题诊断、集体评议等技术,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作出评判,给出考查结论建议,并向高校现场反馈意见。

(1)深度访谈是专家与参评专业有关人员通过深入交流,辨析专业办学情况的一种认证技术,是现场考查的基本方法,对专家查证认证材料的真实性、明晰参评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具有重要作用。

(2)听课看课是考查课堂教学状况的基本方式,目的是通过实地听课看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师生互动,教学条件及使用效果等情况,对课程教学质量做出评价,判断课堂教学对毕业要求和学习效果达成的支撑情况。

(3)考查走访是指对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学院支撑教学的主要硬件条件(包括校内外实习基地)及管理运行服务方面的实地考查,主要作用是印证和判断参评专业教学条件对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情况。

(4)文卷审阅是对反映培养效果达成情况的重要文卷(如教学档案、支撑材料、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等)进行审查阅读的过程。通过文卷审阅可以核实自评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和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了解教师的精力投入和对教师教育的思考和研究,也能检验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状况,挖掘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问题,再结合其他认证技术,精准把握最真实的专业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效果,对标准的达成情况做出科学、全面的评判。

(5)问题诊断是专家基于认证考查获得的各种信息,在了解和查证问题、分析和诊断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提出破解问题“良方”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和学院明晰差距所在、问题之源,进而形成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改进措施,促进参评专业的持续发展,并为相关专业提供借鉴。

(6)沟通交流指专家个人与参评学校有关人员、用人单位、毕业生以及专家组成员间的交流与协商。

36.认证专家考查方式与考查要点如何对照?

考查方式

考查内容

考查要点

考查课程教学与

实施

听课看课前先查读考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课程目标是否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面向产出

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是否支撑课程目标

课程教学中是否落实“学生中心”理念;是否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深度学习方式;是否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

考查课程

考核情况

不少于2门课程的试卷或考核及相关材料,包括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评分标准、试卷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等

课程目标是否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聚集高阶能力

指向课程目标的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完整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与课程目标的一致性,试卷命题的合理性

考核评分的合规、合理性,评分与课程考核评价标准的一致性

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问题分析是否系统深入,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有规范严谨的审核

连续两轮的试卷分析结果是否有区别,是否体现持续改进

查阅毕业

论文

(设计)

专业毕业论文的教学大纲、评分标准、学生总体成绩单和评

分结果分析报告等不少于10

份毕业论文(设计)

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建设和管理是否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选题要求、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是否对相关的毕业要求达成发挥强支撑作用

毕业论文的过程指导是否规范、有建设性意见;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是否规范

毕业论文评分是否合理

考查实习

实践

教育(专业)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考核评分

标准、学生总体考核成绩单和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实习实践基地情况或相

关材料不少于10份实习报告

对照毕业要求制定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情况,教育(专业)实践体系教学大纲是否完备

专业教育见习、教育(专业)实习与教育研习等环节的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

依据毕业要求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践要求,制定可衡量的教育(专业)实践表现性考核标准,考核评分符合考核标准,有达成情况评价和改进报告

37.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如何使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将为政府、高校、社会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1)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工作。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2)通过第三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该专业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视同笔试合格;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38.通过认证专业如何做好整改工作?

认证整改是落实持续改进认证理念、巩固认证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常态化、持续化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质量的重要举措。2021年1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控办法》),2023年进行了修订,指导和督促已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做好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切实发挥认证“以评促改”作用。

根据《监控办法》,认证整改工作的主要包括:

(1)面向产出,逐步推进,建立健全改进机制

根据《监控办法》,专业应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分年度完成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工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持续改进工作。特别是并不要求所有课程一年内完成评价,而是要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现所有课程全覆盖。

《监控办法》要求专业每年报备面向产出要求开展改进的既有原始材料(按照本校要求归档的各类教学文档)。例如,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修订过程中的合理性评价报告、修订工作报告等原始文档,以及当年课程评价与毕业要求评价原始材料(包括电子存档的试题、报告、见习研习及各类课程评分标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等)。为提高工作成效,减轻学校和专业工作负担,不要求学校另行总结或撰写年度改进情况总结报告。中期改进报告只需在各年度改进材料基础上整理即可。

(2)根据持续改进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为督促已通过认证专业的持续改进工作,《监控办法》要求通过认证的所有专业逐年报备改进情况原始材料,认证机构将组织抽查。所有专业于通过认证第3年提交中期改进证据清单,认证机构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中期审核。对未及时报备或提交清单,以及每年抽查和中期审核不通过专业,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监控办法》,中止认证有效期。

39.师范类专业认证纪律有哪些要求?

为保证认证工作做到风清气正,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对教育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都提出了纪律要求。

(1)要求教育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严格遵守认证工作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开展某一专业认证工作时,不接受参评院校的讲学、访问邀请;不接受参评学校认证前拜访,不得与参评学校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影响决策及有违公正性的活动;不透露认证专家组内部讨论情况;与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存在利益关系(如校友、兼职、校董、奖学金设立者、捐资者等)时,主动提出回避。

(2)要求接受认证专业及所在学校必须保证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必须保证教学文档的原始性与真实性,不虚构、不编造(上述数据和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认证结论实行一票否决);接待工作要坚持从简,不搞形式主义,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宴请;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财物或变相发放补贴,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不得与认证专家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专家组名单公布后,参评学校不得拜访认证专家,不得邀请认证专家来学校讲学、访问,学校不得从事任何其它有违认证公正性的活动。

40.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争议如何处理?

参评学校如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30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受理申诉后,会及时开展调查,并在收到申诉的60个工作日内提出维持或变更原认证结论的最终裁决,并向社会发布。